戍卫边防就是守护家园******
新疆军区某团官兵谈边关新貌话家国情怀——
戍卫边防就是守护家园
“穿戈壁、越沙漠,绕过山路十八弯……”春节前夕,新疆军区某团机关干部顶着刺骨寒风,来到乌拉斯台边防连为官兵送年货。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该团只派出一辆越野车,在运载肉类、水果等物品的同时,将春联、灯笼、家信、报刊书籍等一并送上雪域哨所。
来到乌拉斯台边防连,笔者见到了炊事班班长王学鸿。他正在细心整理刚刚采摘的蔬菜:小白菜新鲜娇嫩,水芹菜青翠欲滴……
“室外温度低至-29℃,我们温室大棚里依然温暖如春。”王学鸿说,今年春节,他们自产的新鲜蔬菜足以保障全连官兵过节。
据了解,该连距离团部240多公里,驻地周围群山环绕,每年大雪封山期长,当地流传着“八月雪,九月霜,十月一片白茫茫”的俗语。
“以前过春节,团里会派出车队给我们送年货,一大早摸黑出发,傍晚才能赶到哨所。天气寒冷,加上一路颠簸,年货在途中很容易损坏。”聊起以往的经历,连队指导员程伟明颇为感慨。
有一年春节,一家地方媒体的记者到哨所采访。为了欢迎来客,战士们没少费心思,翻箱倒柜找拿得出手的东西。最后,他们用十几盒罐头凑了一桌“盛宴”。采访结束,这名记者与官兵告别时说,通过这桌“罐头宴”,她品尝到了军人的酸甜苦辣,吃出了边防官兵的家国情怀,自己会记一辈子!
据介绍,近年来,部队各级制订一系列暖心举措,持续为边防官兵排忧解难,连队各方面保障水平不断改善。
“连队不仅建起了温室大棚,还建好了无取暖设施保鲜菜窖。”该连一级上士阿恒别克介绍说,菜窖修建在地下3米处,长年温度保持在0-4℃,很适宜蔬菜、水果、肉蛋等长期保鲜,“今年春节前,连队只向团机关申请了少量给养”。
随着保障条件的改善,边防官兵不仅吃得舒心,而且在节庆假日间的精神文化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多彩。
“身处大漠戈壁,远离大城市的繁华,业余生活单调乏味、身心孤独寂寞是最令人苦恼的事了。”该连军械员兼文书陈俊才接过话茬说,以前逢年过节,很多战友盼望上级部门能送些影视光盘来。如今,哨所不仅接通了强军网,手机网络信号也实现全覆盖,团里局域网还定期更新电子书刊、影视作品、技能晋级微课等。闲暇之余,官兵走进网络学习室,轻点鼠标就能享受品类多样的“文化大餐”,让自己的节庆时间变得充实而有意义。
说不完的年货变迁,道不尽的家国情怀。
宽敞明亮的食堂大厅里,官兵发挥特长自制的大红灯笼、陕北剪纸等映入眼帘,喜庆祥和。“身处风雪边关,我和战友也能感受到家的温暖。”该连下士肖杨一口“粤普”。刚跟远在广东的家人通过视频电话,他动情地说,“戍卫边防就是守护家人、保护家园,虽然远离父母亲人,但能在这里绽放青春,同样是幸福的!”
(谭 伟 肖承槟 解放军报)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