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做好寒潮防范应对 确保蔬菜稳产保供******
光明日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陈晨)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灾害防范和应对措施,农业农村部11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寒潮防范应对确保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部署蔬菜防灾减损稳产保供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做好寒潮防范应对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主动科学应对,强化指导服务,千方百计化解灾害不利影响,降低在田蔬菜生产损失,确保春节蔬菜市场供应稳定。
通知要求,一是主动科学应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部门沟通会商,完善防范应对预案和针对性措施。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渠道,及时将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增强主动避灾、科学防灾意识,提前做好农资和防寒增温物资储备。二是强化防寒措施。北方地区重点做好日光温室维修加固、保温增温、积雪清扫等,防止设施受损和冻害发生。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及时检修大棚骨架,移除遮阳网和防虫网,做好棚内增温补光,提高保温性能。南方露地蔬菜提前中耕培土护根防寒,积极采用无纺布、农膜等浮动覆盖方式防寒。三是强化田间管理。及时清沟排渍,科学调控肥水,强化病虫防控,促进植株恢复生长。根据市场和天气情况,及时采收成熟蔬菜。灾损严重的地块,因地制宜抢种速生叶菜,减少因灾损失,增加蔬菜供应量。四是保障顺畅流通。加强蔬菜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信息监测,适时发布有关信息,引导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合理安排上市档期。指导大中城市健全应急保供机制,完善应急保供生产、运销主体名录,提前做好供需对接和运力储备。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升流通效率。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